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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藻溪镇党委关于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苍南县纪委

根据苍南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藻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2021年8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藻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 ”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藻溪镇进行制度规范,2021年8月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和《中共藻溪镇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对理论中心学习和学习强国进行制度规范,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2.关于“对扶贫资金管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9年度县领导挂钩帮扶第二批款项转入扶贫专户。二是出台《藻溪镇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并对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及时将扶贫资金转入扶贫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对财政办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关于“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招标监管,出台《藻溪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完善藻溪镇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三是对城建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

4.关于“党建会议记录签到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藻溪镇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试行)》和《关于建立藻溪镇党委会议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执行各项会议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办会流程。二是对村社台账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真正做到立行整改。

5.关于“中兴公寓遗留问题解决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对符合办证手续的给予办理。二是积极对接县相关业务部门,针对镇一级无法解决的,将相关遗留问题报上级单位协调处置。

6.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印发藻溪镇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修订)》完善报销、核销等相关财经制度,并加强学习。二是共清退慰问金和误工补贴共1075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7.关于“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宽松软”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藻溪镇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规范考勤制度。二是对不规范考勤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8.关于“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新一届党委班子领导对考绩排名靠后问题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藻溪镇提升考核成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出台《2021年度藻溪镇考核办法(试行)》将片区和科室履职情况纳入考核,明确责任,从制度上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开展专题部署会议,从纪律规章执行、村干部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基层权利运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中共藻溪镇委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提高镇党委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同时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二是于10月14日组织全镇科室主要人员对《中共藻溪镇委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度的学习,做到在制度上贯彻。

10.关于“脱贫攻坚措施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藻溪镇对于已建房屋符合建房条件并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已用未供的异地脱贫项目,联合县资规局上报县政府“一事一议”。二是对2013年以来下山异地脱贫23户未搬迁到位的,继续给予享受下山异地脱贫政策;老屋未拆除的,将采取原房屋回收归村集体所有的措施;对基本符合要求的房屋,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协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批文及乡镇验收合格意见给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三是对房屋修缮监督不到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1.关于“对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已经完成元店村临时过渡房建设。二是积极对接县资规局、县城建中心,结合县城新区南拓区规划设计,加快实施元店建新区建设。

1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账面往来款进行清查及核销。二是出台《藻溪镇往来款管理办法》,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三是组织镇财务人员学习《藻溪镇往来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藻溪镇政府采购管理。

13.关于“伪造会议纪要违规补偿”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原灵沙公路建设项目负责人陈勉、陈传共等2人已被开除公职。二是出台《关于印发藻溪镇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修订)》,完善报销、核销等相关财经制度。

14.关于“三资中心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资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招标监管,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做到应招尽招。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三是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等处理。

15.关于“部分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评估、卫生等费用收取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及时上交县财政专户。二是出台《藻溪镇垃圾卫生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卫生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收支管理。

16.关于“拆建审批流程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浙江省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年修订版)》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拆建审批流程。二是由村建办工作人员仔细查询不动产登记情况,并下村现场深入核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7.关于“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和违规办企问题培训教育,组织全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二是对参与经商办企业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等处理。

18.关于“对党员队伍管理和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发展的党员档案进了规范性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审查。二是组织片区书记和组织员开展业务培训会,重点从基层党建工作、党员发展要求、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19.关于对“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藻溪镇党委会议制度(试行)》,从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方法、会议纪律等方面进行统一的明确规范。二是对于不当增挂的科室挂牌进行整改。三是停止使用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人员2名。

20.关于对“出入境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藻溪镇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出入境进行严格规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等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8680820;电子邮箱:cnxxcb@126.com

中共苍南县藻溪镇党委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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