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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1-10-26 来源:苍南县纪委

10月22日下午,县纪委县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各派驻(出)机构、委机关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倪志超对《条例》作系统解读,每位班子成员逐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李青书记就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调查、处置,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更加有效地衔接配合。

三是从严从实加强监督和约束。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监督制度,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四是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制度规定,修改完善现有的制度规定,通过不折不扣地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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