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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县纪委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依照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苍南县委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全县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县所有在建和已竣工小微企业园项目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巡察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中旬。

四、巡察内容

1.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推进缓慢、企业入园审核把关不严、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开发单位监管不力、资源要素保障不足、综合评价效益不高、厂房销售租赁及“双合同”刚性兑现不严等,致使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受到影响的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属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搞利益交换、利益输送的问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问题;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

3.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政策落实走歪变样、影响工作推进的问题。

4.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涉企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人情案”、吃拿卡要、指定购买服务、违规推销产品或服务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属地村居干部、群众违法阻拦小微企业园建设、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问题。

5.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实效,专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移动电话、开设电子邮箱、设立邮政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举报电话

移动电话:15990761715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电子邮箱:cnxwxc@163.com

举报邮箱

邮政信箱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255号,苍南县委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领域专项巡察组收,邮政编码:3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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