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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位“不还钱”的公职人员被“特邀”参与庭审旁听教育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县纪委

“这可怎么办,我哪来那么多钱还”、“房子看来是保不住了”、“没想到担保跟自己借钱是一样的,这次被老陈坑苦了。”偌大的法庭旁听席上各种声音在窃窃私语。6月20日,一场特殊的宣判会在苍南县法院举行,旁听席上是被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民法院“特邀”的17名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法定义务的公职人员。

 

被告席上站的是王某和黄某,王某因未偿还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其利息、黄某负连带保证责任,于2013年5月被起诉。同年11月,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拍卖被告人黄某名下房产。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被告人不但不腾空房屋,还阻扰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月20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斌亲自宣判,王某、黄某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和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结束后,旁听席上鸦雀无声,17名公职人员面面相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立即在审判庭内对17名涉执公职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教育。向在场人员言明利害关系,失信公职人员不仅要面临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司法拘留、罚款等举措,还将受到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在集体约谈教育时,县法院执行局还对不配合集体约谈教育的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当场促成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和解后执行局还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来旁听之前我是无所谓的,但是旁听了以后,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特别是现场的集体约谈教育,让我更加清楚的了解公职人员如果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将会带来很严重后果。我也是替人担保借款的,回去后要积极和解。”一位参与旁听的龙港镇公职人员老陈感慨道。

“此次组织公职人员参与旁听教育,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些涉执人员明白利害关系,在还未发生涉纪涉法责任之前,通过警示教育来促使他们积极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抓早抓小、关爱保护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之一。”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将充分发挥好庭审旁听的零距离警示教育手段,用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中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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