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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正风肃纪进行时 — 曝光台(2016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苍南县纪委

  今年以来,我县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作风建设情况总体良好。但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作风问题予以曝光。

  

 

  正风肃纪进行时 — 曝光台

  (2016年第3期)

   

   

  

  序号

  违禁时间

  单位

  姓名

  违禁事实

  处理结果

  1

  20162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溪分局工作人员

  黄荣誉

  20162月以指导服务为名收受餐饮业主中华香烟,变卖现金1200元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春节期间接受其他餐饮业主宴请。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20156月至20161月期间

  苍南县卫生监督所矾山分所所长

  罗进样

  20156月至20161月,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浙C2760B)上下班,夜间将公务车停放在居住小区

  警告处分

  3

  201634

  桥墩镇禁毒社工

  钟婷婷

  201634日下午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用手机观看美家乐产品分享视频

  辞退

  4

  201634

  桥墩镇综治办负责人

  张加俊

  连带责任

  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

  2016318

  龙港新城管委会港口开发科工作人员

  吴正清

  2016318日下午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用电脑浏览淘宝网页

  辞退

  6

  2016318

  龙港新城管委会港口开发科科长

  肖涛

  连带责任

  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7

  201667

  灵溪镇城东社区书记

  方跃凯

  201667日下午,在灵溪镇作风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打瞌睡

  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体现了县委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发现苗头坚决制止,发现问题立即介入,发现违纪坚决查处。

  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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