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以来,我县第一时间转发文件规定,并在全县范围广泛组织学习传达,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在苍南落地生根。
一是学习传达到位。快速学习传达,县委常委会带头,自上而下通过各级党委(党组)会分层次学习传达了省委《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精神,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理解“五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其落实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县纪委及县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通过短信信息平台、苍南廉政网、清廉苍南微博等宣传平台,广宣传、造声势,主动营造落实制度的浓厚氛围。
二是制度落实到位。第一时间转发制度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全县各部门单位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准确界定本单位“五不直接分管”具体工作范围,明确正、副职工作职责,规范操作程序,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以制度或办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监督考核到位。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各部门单位落实“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建立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组长的民主监督小组,协同党政正职加强对分管副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述职述廉时,重点承诺和报告“五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