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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近30名巡查专员整装待发剑指农村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苍南县纪委

    2015年3月以来,苍南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前期工作紧锣密鼓,快速推进,为全面铺开巡查工作打下扎实基础。4月27日,经充分准备,县委召开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接会暨全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本地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9名市巡查专员和20名县巡查专员整装待发,剑指苍南农村基层作风问题。
    一是巡查方案“实”。3月18日,经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县委制定出台《苍南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苍委办〔2015〕13号),就全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目标要求、对象内容、组织领导、方法步骤、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巡查内容上坚持结合本地实际,将各乡镇村监会作用发挥、村账镇代理情况纳入巡查范围。
    二是工作力量“强”。3月18日,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亲自挂帅,成立全县农村巡查工作协调小组。组建4个巡查组,每组由5名巡查专员组成,由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同时,设立巡查办,从县直单位中抽调5名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巡查办的工作力量。
    三是宣传氛围“浓”。3月以来,县委陆续制定出台县巡查组工作规则、巡查组管理制度等,整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通过短信信息平台、清廉苍南微博、今日苍南等宣传平台,不断加大对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农村巡查的强大声势。
    四是走访排摸“细”。市、县巡查组联合走访县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信访局等职能部门,对农村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全县共梳理116个重点信访村,形成116份“村情民意”总结分析报告,并经两轮筛选后,确定10个重点村作为市巡查对象,20个重点村作为县巡查对象。
    五是责任分工“明”。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巡查合力。县巡查组负责开展巡查,5月初进驻被巡查村,进驻时间确保与市巡查组同步;县巡查办扮演巡查“管家”角色,做好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乡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协助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供巡查组决策参考,并及时处置巡查组移送的问题。
    六是巡查纪律“严”。县、乡镇两级纪委履行本地区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谋划、组织协调等职能,及时处理解决巡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巡查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力,以及存在各类严重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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