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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检察工作实现“五大突破”:打击预防犯罪 服务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15-03-18 来源:苍南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县检察院获悉,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职能部门,2014年,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查处贪污贿赂案件、职务犯罪预防、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服务基层保障民生以及全面开展“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等方面实现“五大突破”,大大提升了我县检察工作实效,切实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取得新进展

  据统计,去年全年,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件2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人数同比增长19%。办案中,突出查办大要案,贪污贿赂大要案比例达到80%。在新《律师法》、《刑诉法》实施的大背景下,县检察院自侦部门加大技术装备投入,进一步提高了侦查活动中的技术含量和安全保障,并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侦查环节非法证据防范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审讯工作的谋略水平和科技含量。还通过开展查办侵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和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果。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跨上新台阶

  自去年5月启动“千场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活动以来,县检察院在全县开展了12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预防宣讲活动。活动历时5个月,累计达1700余名村、镇干部参加,有效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意识。还开展了两次预防调查,就我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提出了检察建议。县检察院执法信息中心还不断拓展范围与31个单位实现联网,收集各类执法信息70万条,为监督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此外,县检察院还开通了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微信公众账号“苍南检察预防”,实现了随时随地为全县党员干部推送各类廉政信息;廉政微电影《心结》为廉政文化营造了氛围;全省首创“证件式”查询服务,减少了企业、个人短期内参投多个工程项目需反复多次查询的不便,推动了行业廉洁准入机制的建立,全年共向社会提供查询910批次。

  查处虚假诉讼案件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温州地区虚假诉讼案件频发,不仅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削弱了司法公信力,更是极大地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2014年7月,县检察院在接到一起举报虚假诉讼的申诉后,迅速行动,展开调查,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最终成功查处了以黄某、陈某夫妇为首、涉及亲戚多人的虚假诉讼案。至此,县检察院2014年查处虚假诉讼案的序幕正式拉开,下半年,共立案查处虚假诉讼7件10人,同比增长130%,涉案金额达到576万,已有4人因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服务基层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2014年,县检察院院结合巡回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聚焦“五水共治”工作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件12件18人,依法提起公诉9件16人。其中,突出打击无证电镀作坊非法排污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该类案件占比达67%。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案件21件24人,依法提起公诉11件13人。自2013年5月食品安全犯罪入刑门槛降低以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新模式全面展开

  2014年5月,县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科正式启动了“捕、诉、监、防”一体的未成年人办案新模式,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办案规定和要求,努力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办案机制。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70件90人,审查起诉77件107人。积极落实国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具有较好监护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从宽处理,一年来,共对7名构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及相对不起诉处理,对5名构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县检察院还在全县开展了多场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记者 陈薇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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