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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5-01-30 来源:苍南县纪委

    山东省纪委近日对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主要领导因多名中层干部违纪违法被问责。临沂市纪委责令市卫生局党委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沂水中心医院党委向市纪委、市卫生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原党委书记、院长窦忠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原党委书记、院长郝培来作出书面检查,对现任党委书记、院长张志刚批评教育。  
  招远市民政局局长、纪委书记因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被问责。招远市纪委分别给予时任市民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徐培松,局纪委书记栾慧凌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党委书记、区计生局局长因街道计生委公款走访被问责。峄城区纪委分别给予坛山街道党委书记李桂林、峄城区计生局局长蒋连春党内警告处分。 
  新泰市刘杜镇有关领导及包村干部因村干部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贪污低保款被问责。新泰市纪委分别给予刘杜镇农业办主任、农技站站长安洪强,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曲端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出免职处理;给予镇人大副主任李仁霞党内警告处分;对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军诫勉谈话。 
  陵县工商局副局长、糜镇工商所所长因下属职工违规驾驶公车参加婚宴被问责。陵县纪委给予糜镇工商所所长周春光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国强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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