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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创新巡查监督为“阳光招生”上“双保险”

发布时间:2014-09-16 来源:苍南县纪委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区“阳光招生”工作中,一改往年一线参与、包打天下的做法,创新巡查监督工作方法,先由当地教育部门对入学学生资料进行核查,再由派驻文教口的区纪委第一纪工委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组织复查,使全区中小学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全区共清查入学资料1629份,发现造假108例,造假学生均已做清退处理。

    “本来以为能够蒙混过关,没想到问题还是被查出来了。”临近开学,家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城郊的王维福收到“孩子因查出入学资料造假被清退”的通知。
    原来,为了让孩子挤入教育资源相对较好的城关中学读书,王维福设法把孩子的户籍信息挂靠在家信城区的亲戚名下,虽然侥幸通过了区教育局的首轮核查,却在区纪委第一纪工委组织的复查中被“逮”个正着。
    黄岩区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陈忠告诉记者,今年是黄岩开展“阳光招生”的第三年,与往年区纪委和教育局组成工作组把关到底不同,今年先由区教育局组织当地教育部门对区内入学学生资料进行核查,再由派驻文教口的区纪委第一纪工委联合区纪委纠风室对“第一遍核查符合文件要求的入学资料”再全面排查一次。截至8月29日,黄岩区在第一轮清查入学资料1629份、发现造假102例的基础上,第二轮组织复查时又发现造假6例。目前,108例造假者均已做清退处理。
    “‘三转’之后纪工委如何作为?我们创新巡查机制,如对招生工作的督查,由第一纪工委与区纪委相关科室实施再核查,不仅对教育局形成了监督压力,也为‘阳光招生’加了一道‘安全锁’。”黄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波解释。

    开前门堵后门——
    让部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前不久,黄岩区一位退休老领导想给即将上小学的孙子选所好学校,便打电话给分管招生的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却遭到回绝:“老领导,现在招生都按学区划分,一点运作空间都没有。尤其是今年,纪委还要进行复查,出了任何问题都算局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被严厉问责。”听了这话,老领导彻底打消了为孙子择校的想法。
    招生有了硬杠杠,让负责招生的教育局上下丝毫不敢马虎,也让想找关系的家长难以找到“后门”。“往年都是纪委与我们一起全程参与,但今年改了,纪委从‘一线参与’转为‘后方监督’,责任都落到教育局身上了。只有自己小心把关,才能防止惹火上身。”区教育局普教科科长汪宽方坦陈。
    为落实好主体责任,区教育局从今年3月开始就组织人员,对全区201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各乡镇(街道)的入学人数,建立招生数据库,这比往年提早了近一个月。
    “我们严把两个维度,一是开前门,二是堵后门,以此做到规范招生、阳光操作。”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开前门”就是以刚性文件明确招生条件,对招生程序、办法、要求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针对上一年招生中存在的问题还适当调整了招生政策。同时将招生信息、招生过程、招生结果通过网络、电视、社区公告全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堵后门”就是严把招生政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坚决不办,无论学生家长职位多高、财力多厚,都不能干预正常的招生秩序。
    在刚性政策和招生“阳光化”下,全区择校之风日渐式微。2013年黄岩共查出造假资料287份,2014年两轮核查下来只有108份,择校造假行为大为减少。

    减数量提质量——
    使纪委监督责任“四两拔千斤”

    “前两年一到招生季节,纪委都是全程参与,工作职责很不明晰。”已连续三年参加全区“阳光招生”检查工作的黄岩区第一纪工委书记陈忠说,这样做的结果是,出了问题后一句“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了”,成为许多违纪违法行为的“挡箭牌”。从今年秋季招生开始,区纪委根据“三转”要求,决定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转为“只当裁判员”,使原来越位、错位的工作回到了本位。
    纪委监督责任的回归,带来的明显变化是业务外的工作大大减少。区纪委纠风室主任朱宣平感叹道:“去年招生过程中,区纪委派出8位同志配合教育局清查了5天,才把所有申请资料审核完。而今年我们只需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再核查,只派出4位同志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工作。”
    “分外事”少了,精力就会更加集中。在区教育局的审核和清退工作结束之后,8月13日,区第一纪工委与区纪委纠风室组成巡查检查组,对筛查后的1527份入学资料进行再审核,重点核查“户籍不在学区的房产、经商、务工三类摇号考生”,检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给“阳光招生”再上把锁。
    根据规定,参加房产类摇号的非学区内学生,父母须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并持有房产证两年以上。参加务工类摇号的非学区内学生,父母一方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家企业务工,签有合法用工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由该企业给予缴纳养老保险,保险时间要满一年以上。而参加经商类摇号的非学区内学生,父母一方须在学区范围内经商,并有一年以上工商执照。
    为了让孩子挤入好学校,家长动起了各种歪脑筋,如房产资料提交中隐去共有人;监护人造假;修改营业执照、房产证时间等。“比如一位吴姓学生的造假方式比较隐蔽,他提供的工商执照注册号在工商系统里是存在的,但是这张执照的法人代表与学生并没有户籍关系,经过到户籍部门核查,证明这个户籍关系是假造的。”一名纪工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区第一纪工委在复查中发现实验小学、城关中学等6所学校提供的报名资料中,有6名学生存在证件二次造假问题,立马责令区教育局对其进行清退。

    强问责重整改——
    让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

    8月20日,一份由黄岩区纪委派驻文教口第一纪工委起草的《黄岩区“阳光招生”工作巡查情况汇总》分发到巡查组各成员手中。材料介绍了今年中小学招生基本情况、巡查工作开展等内容,重点介绍了对发现问题的建议处置意见,准备报请区纪委相关领导决策“拍板”。
    “在这次巡查中,我们发现有两名教育局的公职人员和一些学校负责人在审核入学资料时存在把关不全面的问题,导致少数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通过了第一轮核查。”陈忠说,按照相关规定,对区教育局两名公职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把本次巡查报告反馈给被巡查单位,要求他们对出现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限时整改。
    8月22日,黄岩区教育局召开全区中小学教务主任会议,通报了今年“阳光招生”的情况及存在问题,要求“涉问题”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对所有造假者一律做出清退处理。
巡查工作并没有到此结束。半个月后,区第一纪工委展开“回头看”行动,防止被巡查单位在问题整改上做成“烂尾工程”。同时,通过接受电话举报、开展走访调查等方式,让全社会参与对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监督。区纪委将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领导约谈、诫勉谈话、监察建议、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严格问责履职不到位者,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刘绍翔 牟茜茜)


    短评:定位准确目标明晰

    义务教育阶段的新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招生能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台州市黄岩区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结合“三转”要求,将监督检查工作由“一线”撤到“后方”,将职能定位回归到“对教育部门做好‘阳光招生’监管工作的再监督、对教育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再检查”上来,使全区“阳光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监管之下,再接受纪委的一次监督,无疑为“阳光招生”再设一道关口。
    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在规范监督程序过程中,重点从解决好“清楚干什么、知道怎么干”两个问题入手,改变往年一线参与、包打天下的做法,聚焦主业主责,明确职责定位,对属于教育部门职责范围的业务坚决退出,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这两个问题的解决,至少带来“三个量”的变化。一是减少了数量。由于厘清了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这次招生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人数和时间都少了,业务外的工作也大大减少。二是盘活了存量。围绕队伍结构搭配合理、优势互补的要求,采取区纪委纠风室和区第一纪工委联合巡查的方式,盘活了派驻资源,充分发挥了协同作战的优势。三是提高了质量。明确了职责定位,回归到主业,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重点发力,提高了巡查效率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黄岩区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派驻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抓住定位准确、目标明晰这两个关键所在,解决好“清楚干什么、知道怎么干”两个问题,监督才能更有力,执纪就会更到位。(刘绍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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