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群众反映你收受下属节礼等问题,经初步了解,所反映情况不实。但是,你们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引以为戒,坚持慎小、慎微,更加从严要求自己。”7月24日,浙江省永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朱世道对其分管联系的市卫生局一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这是永康市委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对所分管单位领导干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问题进行提醒约谈的一个镜头。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永康市委今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
制度出台后不久,市纪委收到一封反映市卫生局一名领导节日期间收受下属节礼等问题的信访件。按照上述两项制度和市管干部廉情分析制度有关规定,市纪委很快启动市管领导干部廉情分析程序。经初查,未发现该干部存在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调查报告提交至市管领导干部廉情分析会议讨论。会议决定,按程序由分管联系市卫生局的朱世道对该干部进行提醒约谈。“提醒谈话给我敲响了警钟,提醒自己必须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这名干部表示,市委针对苗头性问题的提醒约谈,既有大喝一声的力度,又有春风化雨的温暖,对提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很有帮助。
“根据两个意见,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由市委常委负责提醒约谈,是一种工作创新,更是市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举措,表明了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永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晓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委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对市纪委查处的8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批示、督办,对59名领导干部的廉情信息进行了逐一分析,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4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7月23日,永康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11家单位党委负责人报告年初领取的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市纪委委员对各单位逐一进行点评。
“市纪委的点评指出了我们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芝英镇党委书记赵斌说,“我刚走上镇党委书记岗位,对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地方,此次的‘面对面’汇报、‘一对一’反馈,帮助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回去后,我们马上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据永康市委书记徐华水介绍,该市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坚持预防和查处并重,在提醒教育上抓早抓小抓苗头,在案件查处上严肃认真、快查快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