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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建立“四级预警”处置越级上访机制

发布时间:2014-05-15 来源:苍南县纪委

    为着力解决侵犯群众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控减群众赴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越级上访,近日,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四级预警”处置越级上访机制。
  “四级预警”机制,就是根据越级上访的不同情况和发展态势,将各类越级上访分为四个预警等级,发生达到预警条件的信访事件后,由县纪委信访室呈报领导审定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县纪委信访室按重要信访件的相关要求对“四级预警”处置进行督办、催办,区别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不同的督办措施。县纪委将“四级预警”处置越级上访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定期通报有关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于承办单位对列为“四级预警”的信访件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到群众越级上访的,县纪委将视情况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因处置工作长期不力,致使群众越级上访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情节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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