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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绘制度经纬——黑龙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0-10-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人事、财务等由副职分管,‘一把手’负责监督,这会是什么效果?” 
   “用制度化解了权力过于集中的腐败风险,这个办法好!”  
    记者在黑龙江省延寿县采访时的这一问一答,谈论的是当地近期颁布的两个文件。该县日前颁布实施的《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结束了单位“一把手”在财务、人事等重大事项上拥有“绝对权力”的局面,从制度上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督”的权力运行格局,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 
    这是黑龙江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个事例。2010年是黑龙江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该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活动伊始,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明确要求:“要把制度建设贯穿惩防体系建设始终,围绕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五看”,给制度来一次彻底“体检” 

   “截至2010年9月,全市共收集登记反腐倡廉制度3564项,建立完善制度298项,废止制度146项,对不便操作的43项制度进行细化……” 
    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监察局,记者见到这样一份清单,清楚罗列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规范,清晰、简洁、完整。 
    而在该市纪委办公室的档案柜中,满满当当摆放着一堆《制度汇编》,有些已经旧得发黄。“很多制度规范都已不合时宜,急需通过清理和修订,梳理和建立新的制度体系。”绥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兴东说,“要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制度建设是根本,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着眼长远,建设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搞好制度清理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制度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的前提和重要环节。今年3月,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做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近30年来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 
    为保证清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省纪委监察厅提出了“五看”的工作原则:一是看内容,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二是看目的,看其制定目的是否在于有效防范和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看外延,看制度是否涵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四是看体系,看制度本身及制度之间是否具有逻辑性、是否严密,整个制度体系是否完备;五是看运用,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细化、具体、简便、管用。 
    破旧立新,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工作力度空前,多个检查组深入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9个省直重点部门进行检查和调研,查看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保留制度、废止制度、修改制度、新建制度原件和法规制度清理情况,严格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清理后保留并逐级上报备案的法规制度进行审查。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标识不全、交警隐蔽执法、电子执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在全省统一部署了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专项治理,共清理有关文件104件,完善相关制度745项。 
    大庆、齐齐哈尔等市分别从市直机关抽调专人成立推进督查组,对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全面督查;伊春市组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地各单位制度清理、制定、完善等情况进行“五轮评审”。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清理近30年来制定出台的法规制度19910件,拟保留11252件、修改5414件、废止3244件。其中,省纪委监察厅共清理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10件,确定保留52件、修改14件、废止44件。 
    行车有道,制度如轨。制度的“废改立”,带来了标准的一致、程序的清晰、执行的流畅,增强了合力,也提升了效力,为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框架体系,让权力在制度轨道上稳健运行

   “制度建设既要重视内容,还要重视结构,只有科学完备、结构合理的制度体系,才能达到‘有效管用’的目的。”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提出,一定要把制度建设当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标准化工程”,把制度框架打造成结构功能完备的“大体系”。 
    今年年初,黑龙江省确定了19项制度建设重点任务,分别落实到9个省直部门和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各室(厅、办)。各地各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制度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对新制定的法规制度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省教育厅抽调了20余名专家、学者和纪检监察干部成立专题调研组,走遍30余所高校,对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行调研,形成了《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专题报告,提出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构想。 
    黑河市提出了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重点课题70个,组成多个课题组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报告200余篇,对制度体系框架进行了深入论证。 
    为增强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建立包括党政领导班子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在内的决策制度;针对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审计、采购管理、行政管理、行风纠建等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围绕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建立监督保障制度;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建立监管制度等。 
    把制度体系置于全省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谋划,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黑龙江省确定了12项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基础框架,涵盖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着力增强制度规范的整体效应——— 
    围绕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政教育工作,省纪委提出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框架建设; 
    探索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制定《全省开展述廉工作办法》《全省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监督制度框架的建设; 
    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制度框架建设,制定颁布了《行政监察机关参与政府采购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等文件。 
    目前,全省新建并开始执行的法规制度已超过2000项,仅省纪委监察厅就新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100多项,初步构建了教育、监督、预防和惩处制度的基本框架。 

    执行力,使制度体系的作用真正显现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 
    在深入推进制度建设的同时,黑龙江省把抓好制度执行、增强制度实效作为又一重点,在增强执行力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把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章守规的责任意识,把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按章办事、依法从政提升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建立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执行和落实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起到规范行为、预防腐败的作用。 
    ———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效能督查等有机结合,规定在“一把手”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性化目标中,要明确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重点内容,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抓手和年度考评依据,使各地各单位建立制度有动力、执行制度有压力。 
   日前,鹤岗市某区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时,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处理不够及时,错过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该市按照《行政效能建设“五步问责制”办法》有关规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工作责任的区委书记、区长进行严肃处理。随后在全市开展了“制度建设督查周”活动,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12个问题及时纠正。 
    省国税局在开展内控机制建设中,全面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部门制定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建立起138个风险防控工作规程和22个部门的防范权力风险岗位责任制度,保证了省局机关审核审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各类权力风险的可防可控。 
    现在,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入收获阶段,各方面成果逐步显现。各地各部门乘势而进,大胆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丰富载体平台,引进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迸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记者在采访期间发现,黑龙江省纪委电教中心副主任刘静接听最多的电话,是各地纪委同志咨询《廉政准则》情景短剧的。《廉政准则》颁布后,该省纪委迅速行动,联合省话剧院精心摄制了52集系列情景短剧,生动诠释了“52个不准”,被大家誉为“廉政教育的生动教材”。 
    绥化市北林区纪委监察局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倾力打造信访举报“6699”网络信息平台,以“制度+科技”大力提升信访工作效能,今年全区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5%以上。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特点,编发《法规知识200题》,提出“十个禁止”、“六个表率”等廉洁自律要求,分层分岗实施党纪条规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如今,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制度执行,黑龙江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记者 吴洪跃 王丹 徐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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