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全面,结合党建工作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上级文件精神迅速落实。二是参照《温州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结合苍南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苍南实际的《苍南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外出党建活动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抓好落实。三是加大机关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督查力度,抽调机关党务干部,开展联合督查,扩大督查覆盖面,及时反馈督查问题,督促整改。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够坚决,对重点难点问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委2019年以来“五不直接分管”事项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学习。二是排查县五大国企党建工作,开展新一轮支部标准化建设,出台破解国企党建虚化整改方案,努力促使国企党建提升。三是开展自2020年来县直机关党费收缴情况“回头看”,特别对存在延迟6个月缴纳党费的单位进行提醒,对县直机关党费收缴提前进行函告提醒,对不及时缴纳党费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党建考核。
3.关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党委党组记录本进行仔细审阅,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自查自纠过程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给予整改,下一步将严格要求办公室记录人员规范党组记录。
4.关于“深挖‘红色根脉’、激活‘红色基因’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红色资源排摸,收集红色和廉政教育资源共35处,完成制定《苍南县机关党员干部现场教学点汇编》。二是研究出台《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激活“红色基因”助力红色资源挖掘推广行动方案》,制定可行性助力提升和推广计划。三是联合县财政局出台《苍南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活动组织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次数、经费使范围、严禁事项及监督机制等要求,优化党员外出党建活动管理。
5.关于“监督职能发挥存在薄弱点,强化监督保障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建督查通报实现见人见事,通报机关党务工作总体情况的同时,对直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一并通报。二是建立督查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跟踪责任人,紧盯问题回头看,把整改闭环机制列入年度机关党建考评细则。三是全面排查县直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情况,明确今年示范点创建任务,重点推动各单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和廉政文化宣传上下功。四是结合机关党建“环行政中心党建带”建设,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品牌。
6.关于“党员基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退还慰问金。二是严格按照《苍南县直机关党员基金管理办法》自查自纠。三是组织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苍南县直机关党员基金管理办法》,对县直机关各单位基金申报、困难慰问等按规定严格把关。
7.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修订工委财务制度,将县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纳入财务制度规范管理,并严格执行。三是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每张发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8.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内部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委记录本进行自查即时整改,严格规范工委记录。二是全面整理2019年以来谈心谈话次数,查漏补缺,制定《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上级督查反馈情况,并组织全委干部学习重温,及时在下一步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督查指导反馈意见。四是健全科室人员调整交接制度,及时按要求完善人事档案管理。
9.关于“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分类指导。二是加强工作监督,实行“双报到双服务”活动通报制度并纳入机关党建考核。三是在2023年工作要点中进一步完善“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的运行机制,分类管理,提倡机关党委多为服务村社排忧解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8680820;电子邮箱:cnxxcb@126.com。
中共苍南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