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3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桥墩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桥墩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决策程序运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已于4月份开展专题会议对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规则进行讨论,制定出台《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及规范党政联席会议及党委会会议议程等文件,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发挥村组织主体作用,因村施策,开拓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镇党委及基层党建重要议事内容。三是建立村社干部管理长效机制,于2023年5月15日组织全镇36个村社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将廉洁自律教育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开展日常执纪监督工作3次,将监督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将2019年以来的租赁合同及重大项目合同等进行全面排查,目前暂未发现“先上车后补票”等问题。
2.关于“开展党性主题教育不深不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细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完成对2019至今年度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的全面排查和内容比对,并点对点反馈给涉及5个领导干部,并已完成内容整改。二是完善制定《桥墩镇党委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规范程序。三是举一反三,开展一轮全面核查村社、两新等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专题教育组织生活情况,并强调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学习,并做好记录。
3.关于“民生保障不够重视,矛盾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卅七安置点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卅七村安置点建筑主体框架已在2023年4月按预定时间施工完毕,五层已经顺利结顶,并且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二是在今后各项工程中提早谋划、制定施工进度时间表,定人定点对施工过程开展监督工作,让工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予以答复。三是召开了全镇共富委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员会议,重新核算吴某某家庭收入,若超出低保标准的注销其低保。制定低保、低边年审进度绩效考核通报表,将该绩效考核通报表作为督促工作进度的重要抓手。
4.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严不实,违规现象高发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桥墩镇纪委已于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处理。并分别于2月和5月对镇管干部兼职或违规搭股经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上报个人兼职或搭股经商的情况,目前未发现新增违规兼职取酬情况。二是对时任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组织提醒,同时立行立改,完成对12名人员及时补登;完成对10名未上交因私出入境证件人员的情况调查,未发现主观故意不上交情况;3名人员已完成证件补交,其余人员均已注销证件,同时10人对未及时上交情况逐一出具了相关说明和注销凭证。三是已完善制定《桥墩镇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要求全体干部严格规范执行,同时做好各项审批流程,确保干部出入境符合规定。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和村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程序监管。落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业主主体责任,配强监管队伍,加强建设全程序监管。五是镇纪委已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5.关于“党建引领工作不深不细,农村消薄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镇党委及基层党建重要议事内容,强化领导专班组织领导作用,召开专题研判会,破解发展难题。二是对巡察发现存在“拉工资发放”情形已经按照三资要求进行了整改;同时对今年以来各村承接业务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不符合列入总收入、经营性收入的资金,按要求规范入账。三是镇党委针对市县任务指标和考核要求,已经建立年度和分季度任务指标,指标精准到共富委及村社,同时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每月定期通报和实时不定期通报,并于村社干部考核挂钩,推进落实。四是核实资金情况。查实入账情况,对嘉同村集体进行口头告知,杜绝以后类似情况;以案为例,对全镇36个村社开展清底式专项排查。五是经纪委核查后,目前已给予涉事人员处理。
6.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桥墩镇广告文印采购管理规定》以及《苍南县桥墩镇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政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把票据审核关,确保支出规范。制定文印广告制作需实行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合理控制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涉及单个合同金额超2万元的项目,明确需过镇长办公会议。二是经调查,2017年的61300元远教管理员误工补贴均已发放至各远教管理员,未有截留情形。已补签2017年远教管理员误工补贴收款单,签名附件已装订入册。由分管领导对于经办管理人员进行谈话,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财务支出。三是苍南县灵溪中学已于2023年4月10日出具一份证明,确认已收到桥墩镇人民政府5000元的捐赠款,并明确当时没有开具往来票据,同时说明校庆捐赠明细事后在灵溪中学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四是已组织人员针对巡察支付依据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审核近三年来镇政府各类支出凭证,对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凭证及时进行整改。五是苍南县圣辉广告有限公司已补开2.5万元正式发票,已更新原始凭证附件;并开展补助款清查核对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22年2月份支付给苍南县腾祥动物诊疗服务部强制免疫服务补助费11万元附件为收据,已让补开正式发票。
7.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已督促科室补全授权委托书,并已将授权委托书装订入册。二是镇政府要求财政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实际领款人与补偿对象不一致的进行授权委托书补签。对桥墩学区工作经费补助桥墩小学6万元资金的使用明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派出所提供出差人员领款清单明细及情况说明。三是已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每3个月进行一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杜绝挂账金额虚高现象。四是已于3月27日召开桥墩镇人武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要求各共富委对照这次巡察反馈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资金拨付使用的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违规使用的情况。五是定期召开财政工作专项会议,由业务科室定期汇报往来款项及挂账情况,根据清理意见进行款项清理。已制定桥墩镇财政暂付性款项化解计划,按三年实施计划。
8.关于“工程发包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排查和查找相关合同后,明确该项目由古树村委托浙江晋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和温怀雅个人无关,不存在直接委托个人施工的问题。二是对2021-2022年全年度会议纪要重新进行核查,暂未发现违规问题。三是已制定出台《桥墩镇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并对议题上会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确保后期上会合规合矩。四是镇纪委加大对工程发包项目的审查力度。
9.关于“违规津补贴发放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5月18日党代会已经收到各类清退资金合计17400元,体制内在编干部、领取报酬的村干部已经清退到位。二是已对桥墩镇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与规则,加强会议费用预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审核会议费用票据,确保会议费用支出合理、规范,杜绝私列名目发放津补贴的情况再次出现。三是及时排查核实情况:4月10日对通福村等4个村下发整改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内追缴超额部分金额。四是举一反三由各别到全面排查,深刻开展类似情况排查。截至6月15日桥墩镇三资中心对类似入账情况进行排查,暂时未发现类似情况。五是镇纪委对相关线索进行追查,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六是以案为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罗方村、通福村村干部、党员、社员股东代表认真学习(苍农〔2020〕140号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
10.关于“对小型工程管理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桥墩镇党委加大议题审议,落实镇党委责任,杜绝类似问题过会。二是镇纪委已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三是组织村干部、党员、社员股东代表认真学习(苍农〔2020〕40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农村集体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完成工程发包流程。
1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完成机关第三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配备,并对全镇95个党支部人员配备进行全面自查,无发现此类情况。二是制定出台了《桥墩镇党组织配备预警制度》《桥墩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结合农村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成立机关四支部,支部书记任免与条抓块统改革和中层职务配备现有实际存在原则性冲突,经镇党委充分研究,保持原有片区机关党支部架构,通过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确保执行到位。四是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支部书记上党课,进一步加强机关支部党组织书记政治意识,夯实机关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五是完善制定《桥墩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三会一课”常态化落实。明确下一步除了下沉开展夜学指导外,每季度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每年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均要正常开展,机关工委、组织要加强监督指导。
1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本人针对其情况进行说明并签字押印。重新对该同志入党材料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问题,已对2020年以来转入或者预备重点培养发展的28名入党积极分子全面核查,发现问题2处,已责令马上整改。排查玉苍驾校党支部其他党员大会内容,对排查出的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不及时等个别问题责令党支部整改。二是建立并完善《桥墩镇发展党员指导办法》,修订完善发展党员前档案支部检查、党委复查机制。并于4月23日召开组工干部业务培训会,由组工干部逐级对支部书记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增强支部书记业务水平。建立并完善《桥墩镇发展党员指导办法》,执行共富委组工干部列席指导发展党员的重要会议,逐份审核本年度发展党员支部大会会议记录。三是举一反三,已对近三年新发展党员的思想汇报等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个别思想报告存在与网上有较多内容雷同的情况,要求本人重新填写。当事人深刻反省,重新撰写了思想汇报,并向镇党委作出了书面检讨。四是在最新的《桥墩镇党员档案材料清单》中增加思想汇报是否抄袭的检查内容,并要求各支部按要求执行。五是已建立发展党员前支部检查、共富委预审、党委复查的三级机制
13.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3502元已于2022年11月转入我镇党费专户,上交到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并且于2023年3月3日对时任负责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处理,并对涉事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完善出台《桥墩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桥墩镇党委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制度,明确规定党支部将党费直接缴到桥墩镇党费专户。三是全面核查近五年来党费使用情况,未发现其他大额党费支出未经集体讨论情形。四是立行立改,2022年1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供销社党支部、粮管所党支部已将漏缴党费交至桥墩镇党费专户。五是3月15日科室负责人余平平和党费具体负责同志罗招瑶参加全县党费工作业务培训会。
1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2月对2018年以来历史中层提拔台账重新翻阅、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同时对时任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分管、经办人员、记录人员选人用人等业务培训,同时认真学习《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业务专业能力。三是建立统计、核查双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度和工作严谨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下一步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办法规定,对涉及中层任免等选人用人事项准确合理确定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对象。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分析研判会,进一步加强党委选人用人严肃性和严谨性认识,严格履行选人用人规范程序,杜绝“先上车,后买票”情况发生。
15.关于“上一轮整改不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将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二是镇纪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针对此项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遇到此类情况解决游刃有余。三是建立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纪委运行闭环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8680820;电子邮箱:cnxxcb@126.com。
中共桥墩镇党委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