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二是制定下发《2023年县文明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常态长效的理论学习机制。三是召开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苍南县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帮助党员干部深刻掌握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的范围、内容,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关于“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牵头。加强文明创建督查力度,共发现问题6072个,向相关责部门共下发督办单115份,督促整改。二是加强餐饮文明宣传,开展公筷公勺宣传进社区和开展“党员志愿走基层,文明餐桌进市场”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张贴文明餐桌提示牌8000张,推动群众养成餐饮文明好习惯。三是县文明中心就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和提示,总结提炼、设计提升一套全县阵地元素模板供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参考使用。组织人员赴开展抽查、督查及业务指导工作。四是筹备苍南县第二届志愿服务联赛,拟制联赛方案。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培训会,筛选出5个志愿服务项目报送参加本年度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五是县文明中心每天保持登录平台上传问题,并将问题指派相关乡镇落实整改,通过平台反馈整改情况。
3.关于“履职尽责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文明村创建自查和检查的通知》,开展文明村全面自查自纠和抽查指导,抽查中未发现相关文明村弄虚作假等问题。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少年宫经费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和专项抽查,抽查中未发现专款被挪用。三是桥墩小学部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老师的教学奖励的问题,清退8050元,给予桥墩小学相关人员提醒谈话。四是县文明中心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干部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管理相关规定的认识,将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使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少年宫专项资金监管。
4.关于“财务报销审核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县文明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编制2023年经费预算时,已将移风易俗综合改革行动工作经费划给县民政局,避免产生差旅费、加班费、公务用车费用等经费审批的廉政风险。
5.关于“财务资金社会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县文明中心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增强工作人员资金使用业务知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6.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文明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出台《关于加强苍南县文明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县文明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给予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文明中心将党建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截至2023年5月底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二是结合“主题党日”“爱廉日”“党员双报到双服务”“书记领办营商环境项目”等载体,推进党建和创建工作相融合。截至5月底开展书记领办项目之“二十四节气”活动8次,深受广大未成年人喜爱。认真组织安排主题党日活动,共开展5次。三是县文明中心将县行政中心6楼4号会议室提升改造为党员活动室,更新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入党誓词、党员形象墙等党建上墙内容。
8.关于“机关党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通过学习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和方式。此外,县文明中心已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严格的换届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二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苍南县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书》,促进干部进一步掌握入党流程等业务知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给予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增进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全面了解,并进一步规范中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水平,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公示期未满5个工作日、任免发文落款时间不规范等问题给予相关人员提醒谈话。三是召开县文明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水平。四是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和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自查工作,共重新认定干部“三龄两历”9人次。五是再次组织学习《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规范、不全的问题进行整改,补齐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3人,考察材料1人。六是组织学习《苍南县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出台《苍南县文明中心关于印发<苍南县文明中心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掌握对干部办证与出国境等情况,做到报备人员信息比对全覆盖,并对中心公职人员证件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共登记证件19本,做到出国(境)证件的保管领用规范化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8680820;电子邮箱:cnxxcb@126.com。
苍南县文明中心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