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强化监督执纪 移风易俗过清明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县纪委

2020年清明将至,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安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的文明祭扫保障工作,苍南县纪委县监委紧盯清明节点,实行精准监督,督促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职能部门落实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监管工作, 坚决守住疫情期间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执行疫情期间严禁清明现场祭扫的有关规定,严禁参加各类私坟、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场所现场祭扫活动……”日前,苍南县纪委县监委联合苍南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清明祭扫的有关通知》,为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两委干部)参与清明祭扫划出纪律红线。

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意识,灵溪镇纪委通过结合中国传统的清明等“二十四节气”内容,推出“清廉灵溪节节醒”专栏,采取软文、图解、漫画、H5画报、视频等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展示与清廉文化相关的宣教内容,进一步筑牢节日“防腐墙”,敲响节日“警示钟”。

倡导文明祭扫既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时代风尚所趋。在苍南县纪委县监委的督促下,县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宣传疫情期间严禁清明现场祭扫的有关规定,积极倡导广大群众采取书写寄语、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的殡葬、祭祀新风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疫情期间严禁清明现场祭扫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疫情期间参与清明现场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更多

温州市清廉苍南
Copyrigh© 2001-2015 xjw.cncn.gov.cn All Rights Resev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