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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9-12 来源:县纪委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苍南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原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虚报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该大队通过虚报租赁平板车费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36845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年终奖金、临聘人员津补贴和其他违规开支等。该大队大队长梁世远、报账员陈球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9月,该大队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7月,梁世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球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公路管理局路政四中队中队长林开亮等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超市购物卡等问题。2018年春节、中秋节前,林开亮先后收受其管理辖区内某运输公司负责人赠送的超市购物卡、礼品等节礼,价值共计9000多元。此外,该中队另有5名工作人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超市购物卡问题。2019年8月,林开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5名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炎亭镇海口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报酬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杨世烽、村委会主任杨仲绍在已经领取财政拨付的误工报酬情况下,仍在村集体账户重复领取误工报酬共计47400元,其中杨世烽、杨仲绍每人领取23700元。2019年6月,杨世烽、杨仲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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