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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短信让清明节更“清明”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县纪委

“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供销社党委温馨提示:清明将至,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勿使用公车公款公务,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切勿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切勿节祭扫之机收受与行驶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切勿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切勿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切勿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切勿用公款进行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让清明节更‘清明’”。清明将至,苍南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发出了这样一条廉政提醒。 

该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单位网站、公众号等学习方便、警示效果好等特点,在节假日前夕向驻在部门全体领导干部发送内容新颖、贴近生活的廉政短信,通过“咬咬耳朵”早提醒,“扯扯袖子”打招呼的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下属,在驻在部门营造浓厚的敬廉崇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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