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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戒,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发布时间:2018-12-28 来源:县纪委

 “他已经当了二十多年的村干部,处事一直比较公正,没想到离任前却身陷囹圄,我遗憾的同时,也警醒自己,决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看到曾经熟识的身边人出了事、受到处分,触动特别深,我们不能忘了初心,把自己灵魂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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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霞关镇纪委组织召开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上,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深入剖析了三澳村党支部原书记姚智亮、村委原委员王辉茹违纪违法案件,一声声警钟在霞关镇全体党员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大家纷纷坦言自己的感悟。

20178月至12月,霞关镇三澳村原党支部书记姚智亮、村委委员王辉茹在协助政府部门办理三澳村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出售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额牟利350万元。20188月,姚智亮、王辉茹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会上,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通报了案发过程、剖析案情,并提出监察建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警示教育会议就像是一场集体自我对照、自我反思的行动,它能让党员干部直接从身边的案例中,受到震动和警醒,使他们时刻谨记要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要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去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去做好人民公仆的角色,也更好达到惩治极少数,是为了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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